1、按要求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人身份,、聯(lián)系方式等要真實有效,所申請的政府信息內容描述清楚,,每個申請表只申請一項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濟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聯(lián)系電話:0391—6633456
傳真號碼:0391—6633777
通訊地址:濟源市第一行政區(qū)6號樓315室政務公開辦
郵政編碼:45900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僅用于接收向濟源市政府本級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及有關意見建議)
辦公時間: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請形式
1.信函,。通過信函提出申請,應填寫《濟源市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可從濟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下載打印),,并在信封正面顯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當面提交,。通過當面提交申請,,請?zhí)崆半娫捖?lián)系。申請人需攜帶有效身份證明及復印件,,規(guī)范填寫《申請表》,。
3.傳真。通過傳真提出申請,,應填寫《申請表》并在傳真第一頁正面明顯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和傳真總頁數(shù),,發(fā)送傳真后應電話聯(lián)系進行確認。
4.網上平臺,。通過濟源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依申請公開”欄目提出申請,,應按照頁面提示在線填寫《申請表》并提交,申請?zhí)峤怀晒?,可登錄賬戶查詢辦理進度和結果,。
5.電子郵件。通過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發(fā)送電子郵件提出申請,,郵件標題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并將填寫完成的電子格式《申請表》及身份證明材料(掃描件)作為附件發(fā)送。
(三)申請的處理
1.審查,。本機關在收到申請后,,將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申請人予以補正,。
2.處理,。本機關對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當場答復的,,應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該在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
(一)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二)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三)行政機關依據本條例的規(guī)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并說明理由,;
(四)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五)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lián)系方式,;
(六)行政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七)所申請公開信息屬于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guī)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3.答復方式,。按照申請人在《申請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實際情況,,確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體形式;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shù)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